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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很多店面的广告牌使用的是繁体字,这是否可取呢?从国家相关法规来讲,完全是可以的,不过需要在适当的地方注明规范的简体字。高楼林立的街道旁,各种店牌、广告牌比比皆是,闪烁的霓虹灯展示都市的繁华景象。但是如果仔细观察,这些广告牌上的规范字却出现了许多“不规范”。近日,市语言文字委员会专家走上富阳街头,“揪出”了这些广告牌上的不少不规范用字。
在市区的步行街上,检查人员发现不少装修漂亮的门面招牌,都存在一个同样的错误,只有外文或简单的品牌标志,而没有中文,而这个正是现在不少商店的“通病”。“这些个招牌上的英文字,我也不认识的,念不来”一位路过的顾客告诉记者。
去年,浙江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办法,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外国文字名称的,应当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。公共场所用字,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的用字,确需使用外国文字的,应当与规范汉字、汉语拼音同时使用。
据悉,除此之外招牌上的“繁简字混用”现象也十分常见,一些早已退出历史舞台的简化字和繁体字还不时出现。《办法》中规定题词和手书招牌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的,应当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规范汉字,但是大多数使用繁体字的招牌上并没有相应配上规范化汉字。而一些广告牌上出现中英文夹杂,这也是不规范的。
如果说高楼大厦、基础设施等是一个城市的“硬件”,而文化氛围就是城市的“软件”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则是安装这个“软件”的基本功,同样也代表着城市的形象,体现了城市的整体文化层次。广告牌上的规范用字展示着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,商家在美化效果的同时必须注意广告牌的上的用字规范化,创造一个正确的语言环境。(完) |